为进一步提升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质效,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构建良好的法治环境。3月22日,永善县人民检察院与永善县公安局召开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联席会。
会上,县检察院和县公安局联合会签《永善县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永善县公安局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工作实施办法》,建立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捕、诉环节提前介入办案工作机制。
《实施办法》对未成年人犯罪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建立“检察+公安”双向沟通机制、引导侦查取证机制、书面反馈机制,双方就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统一认识,明确检察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提请批准逮捕三日前、移送审查起诉七日前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及时固定相关证据,为依法打击未成年人犯罪和保护涉案未成年人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