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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盐津县人民法院开展义务植树活动

  发布于:2023-03-14  来源:云南省盐津县人民法院  浏览:3469

           春光无限好,植绿正当时。3月14日,盐津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到庙坝镇民政村开展义务植树活动,为美化家园添绿色,以实际行动支持生态文明建设。

           在活动中,干警们拿着扫帚簸箕等清洁工具,重点清扫了路边角落的塑料袋、果皮纸屑、烟头等垃圾,营造了干净、整洁的美丽乡村环境。

           植树现场,干警们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绿美”行动中,大家纷纷扛起树苗,两个一组、三个一伙,拿起铁锹,扶株填壤、浇水灌溉,分工协作,默契配合,每个步骤都认真细致,植树活动进行地忙碌而有序。经过干警们的辛勤劳动,一棵棵树苗被悉心种下,为生机怏然的春天又增添了更多绿意。

           种下一颗树苗,留下一片绿色,护绿一方土地。此次植树活动盐津法院干警用汗水和热情践行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为美丽乡村增添了一抹绿色,美化了生态环境,提高了干警的生态文明意识,增进了法院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下一步,盐津法院在充分履行审判职能的同时,积极延伸服务职能作用,助力生态建设,进一步改善和提升生态环境,为建设美好家园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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