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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甸县人民检察院召开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

作者:鲁甸检察院 王琴  发布于:2020-03-27  来源:鲁甸政法委  浏览:4691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2020年鲁甸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3月26日,鲁甸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党组班子成员、全院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上,马涛副检察长领学了《云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管理办法(试行)》以及云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开展“黑恶积案清零”“问题线索清零”推进深挖根治大会战工作方案》,传达了市、县扫黑除恶相关会议精神及工作要求,通报了本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展情况。

    会议要求,全院干警要紧盯工作重点,强化责任担当。

    一是严格按照“黑恶积案清零”的要求,加快黑恶案件的办理力度。对受理的黑恶案件,保质保量尽快完成,对已经提起公诉尚未开庭的案件,要积极做好出庭准备,确保打击黑恶犯罪的质效,增强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同时做好“打财断血”和“破网打伞”工作。

    二是严格按照“问题线索清零”的要求,主动召开、积极参加线索研判工作会,做好线索的移送和办理工作。对接收、举报、发现的线索要及时核查,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并做好备案、回复等工作,对移交本院办理的线索,要及时查办,并将查办结果及时反馈,避免久拖不决。

    三是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的法律监督作用,提升社会综合治理效能。对办理的黑恶势力案件,要严格贯彻执行“一案一分析一建议”制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重点跟踪监督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督促相关监管单位和部门及时履行监管责任,依法建立操作性强的行业领域监管长效机制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实现长效长治。

    四是坚持做到斗争不结束,思想不松懈。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年,全院干警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高度警惕“小胜即满、过关交卷”的思想,拿出坚持不懈的意志,做到专项斗争不结束,工作力度不减、工作标准不降,务求决战决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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