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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伸检察职能,点亮易迁群众幸福底色

作者:鲁甸县检察院  发布于:2022-12-23    浏览:4260

     

    编者按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促进全市基层检察院建设整体水平提升,10月31日起,昭通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推出【基层院风采】栏目,展示基层检察院在开展检察工作中的务实举措、经验做法,凝聚基层奋斗力量,助推新时代昭通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鲁甸县检察院在服务鲁甸县卯家湾移民搬迁安置区实践工作中,多措并举,延伸检察职能,扎实开展各类法治活动,全力推进安置区基层法治建设,有效维护了安置区的稳定发展,在全县上下营造出浓厚的法治氛围。今天第10期,我们一起来看鲁甸县人民检察院的风采。

    鲁甸县卯家湾搬迁安置区是全国最大的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搬迁安置区。2019年12月,来自昭通市彝良、永善、盐津、巧家、鲁甸5县近4万名老乡告别穷山坡搬到新城区开启新生活。鲁甸县人民检察院主动对接国家核心战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市县党委政府把卯家湾安置区打造成为“脱贫致富示范区”的决策部署,积极探索以检察能动履职助推易迁安置区社会治理现代化、法治化的有效途径,为推动卯家湾安置区实现“安居、乐业、致富、融合”注入检察元素,不断点亮易迁群众幸福底色。

     

     

    “打击+保护+预防”  让易迁群众“安居”

     

    人口激增,部分群众法律观念淡薄,因观念冲突,邻里纠纷引发的矛盾频发,社会治安问题多发是集中安置区在一定时期内的主要特点。对此,鲁甸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精准对焦各类违法犯罪,全面构建“打击+保护+预防”立体化执法格局,全力护航安置区安全稳定和谐。

    打击犯罪护稳定。该院加强与县纪委监委、公安机关、法院的沟通联系,对案件会商、提前介入、退回补充调查流程、涉案款物移送等有关事项进行专门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严厉精准打击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犯罪,坚决保卫脱贫攻坚成果;建立涉黑涉恶案件线索研判机制,扎实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确保易迁群众生活安心舒心。自2019年以来,受理涉卯家湾安置区审查逮捕案件40件60人,审查起诉案件38件66人。

    能动司法显温情。在司法办案中,该院始终坚持将“天理、国法、人情”融为一体,注重以能动司法修复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力求“三个效果”最大化。在办理的一起因家庭教育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中,嫌疑人与被害人系爷孙关系,作为法定监护人,因文化程度不高、缺乏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嫌疑人对孩子实施了致人轻伤的伤害行为。承办检察官对其进行释法说理教育后,嫌疑人表示真诚悔罪。该院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检察长亲自主持公开听证会,在综合法理、情理及各方面意见后,对嫌疑人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检察官到其家中回访,爷孙俩相处融洽、生活幸福,嫌疑人再次向检察官保证:“一定会以正确的方式教育孩子!”

    诉源治理聚合力。针对安置区违法犯罪问题,该院深入研判相关案件发案特点和规律,注重发现和解决案件背后的普遍性问题,积极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 46份,推动诉源治理,强化综合防治,避免就案办案。该院还深入调研分析,形成《鲁甸县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情况分析报告》《鲁甸县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情况分析报告》,得到县委主要领导肯定批示,为相关部门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

    为务工人员“撑腰” 让易迁群众“乐业”

    就近务工是易迁群众的一大收入来源,是群众增收致富的重要途径之一。该院聚焦易迁群众所急所盼,“四大检察”四轮驱动,全面加强务工人员权益保护,帮助解决群众“薪事”。

    “三年多了,终于拿到了我们的血汗钱,谢谢检察官。”该院办理的一起发生在卯家湾安置区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中,嫌疑人在其承揽的某安置房附属工程竣工后拖欠14名务工人员工资共6万余元且长期未予支付。受理案件后,该院立即成立了刑事、民事、行政检察干警组成的工作专班,同步推进案件审查。办案人员一方面结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多次向嫌疑人释法说理,争取嫌疑人主动支付务工人员工资;另一方面积极与县公安局、县人社局沟通,寻求监督合力,共同督促嫌疑人按照约定支付工资,最终嫌疑人在该案提起公诉前向14名务工人员足额支付了拖欠的工资。

     

     

    在另一起涉安置区务工人员讨薪案中,某承包公司承建卯家湾安置区部分工程后,将该工程分包给了5家公司,合计拖欠58名务工人员工资合计184万元。该院积极引导务工人员申请支持起诉并快速受理了案件,在查明案情事实的基础上组织务工人员代表、县人社局、涉案公司等多次召开会议,开展了大量的释法说理工作,最终5家分包公司对拖欠的金额予以认可并表示愿意全额兑付,58名务工人员终于足额拿到了拖欠的工资。该案以支持起诉的方式推动实现诉前和解,既解决了纠纷,也温暖了民心,节约司法资源的同时更有力维护了务工人员合法权益。

     

     

    同时,为有效提高务工人员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该院在安置区积极开展支持起诉法律宣讲,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针对在办案中发现的一些低收入人口和失业人员,积极与社区“两委”、扶贫车间入驻企业进行沟通协调,帮助解决易迁群众就业问题,为搬迁群众增收致富贡献一份检察力量。

     

    “暖阳”温暖安置区的每一个孩子

     

    由于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等原因,卯家湾安置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众多,他们大多缺乏有效的家庭监护和引导,加强法治教育、帮助其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至关重要。该院依托“暖阳”未检工作室,持续加大对安置区未成年人的关心、关爱力度,与卯家湾小学建立法治教育双向合作机制,以法护佑易迁子女健康成长,用爱浇灌易迁群众希望和未来。

     

     

    送法进校“走出去”。该院以预防校园欺凌、防性侵、《民法典》等为重点,2019年以来,先后20余次到卯家湾小学开展法治讲座,在寓教于乐中培育学生知法守法、爱己爱人的纯真心灵,引导学生树立正确“三观”,提升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现场教学“请进来”。通过邀请卯家湾小学师生到运用信息化手段精心打造的鲁甸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参观体验,让学生在情景式、沉浸式现场教学中对各类型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危害和预防有了全方位认知,让法治观念的种子在学生内心萌芽、生根。2019年以来,该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接待易迁学生参观学习1000余人次。

     

     

    管理帮教“两手抓”。派出副检察长担任卯家湾小学法治副校长,与教育部门、学校密切配合,全面凝聚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合力,为易迁子女营造安全、安心的学习成长环境。在办理一起安置区未成年人涉有组织犯罪案件中,坚持精准帮教与依法惩治并重,该案绝大部分未成年人自愿认罪认罚,并在检察干警的帮助下逐步回归生活正轨。

     

    爱护人居环境 共建美丽家园

     

    安置区群众从农村直接进入城镇居住的生活习惯、卫生习惯、人居环境等的改变有一个漫长的过程。

    为让安置区群众拥有一个美丽、整洁、舒适的生活环境,该院通过立案查办公益诉讼案件,有效监督治理安置区垃圾污染、水体污染等工作,促进安置区内相关部门加强监督、认真履职;不定期到社区开展公益诉讼和生态文明宣传,以送法入户、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教育引导易迁群众转变生活习惯、爱护环境卫生,共建美好家园。如今的安置区高楼鳞次栉比、绿树成荫,广场上欢声笑语,群众安居乐业。

     

    “感恩”促融合

     

    该院以感恩教育为抓手,通过群众会、院坝会、社区夜校等形式,在社区开展各类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促进搬迁群众从观念、习惯、情感上实现由农民到市民的深刻转变和深度融合,进一步增强易迁群众归属感、幸福感。

     

     

    “自强诚信”教育为根本,深入宣讲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教育引导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牢固树立自尊自强、勤劳致富的思想观念,激发群众内生动力。

    以法治教育为基础,深入宣讲婚姻家庭、劳动就业、禁毒反诈、国家安全、未成年人保护等方面法律知识,做实做细以案释法、法律咨询服务,引导群众知法守法、与法同行。

     

     

    以文明实践为关键,深入开展家风家教、文明礼仪、操家理务培训讲座,促进群众文明素养、市民意识的全面提升。目前,累计开展各类宣传教育培训活动20余场次、覆盖易迁群众5000余人次。

     

     

    民之所忧、民之所盼,必是检察机关心之所系、行之所至。鲁甸检察院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坚定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不断深耕主责主业,拓展工作思路、提升工作质效,找准社区治理“小切口”,以良法善治守护好易迁群众安全感、归属感,幸福感,以能动检察共建易迁后扶“大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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