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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次醉驾不悔改,二次醉驾再被查

  发布于:2022-10-05    浏览:5393

    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醉驾被查一次按理说应该长记性了,可偏偏有人不仅没有汲取教训,再次选择了醉酒驾驶。近日,绥江一男子因二次醉酒驾驶被绥江公安交警当场查获。

    2022年9月24日,绥江公安交警组织开展酒驾醉驾夜查整治行动。22时10分许,驾驶人李某飞因驾驶证被吊销期间且酒后驾驶苏E3L**5号小型轿车在绥江县龙行大道海景酒店门前路段被绥江公安交警当场查获。

    经呼气酒精测试,李某飞体内的酒精含量为107mg/100mL,已达到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经查证,这并不是驾驶人李某飞第一次醉酒驾驶被交警部门查处。于2021年5月10日,李某飞因醉酒驾驶机动车上道路的违法行为被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并移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此次再犯已属于“二次醉驾”。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等待驾驶人李某飞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绥江公安交警安全提示:

    醉酒、饮酒驾车不仅威胁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更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平安幸福,请广大驾驶人莫要存在侥幸心理,时刻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绥江公安交警也将持续加大对酒后驾车的查处力度,最大限度营造严管氛围,为群众出行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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