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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彭震深入绥江县人民检察院宣讲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

作者:昭通市人民检察院  发布于:2021-10-19  来源:昭通市人民检察院  浏览:1432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昭通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

    10月15日,昭通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彭震等一行2人,深入绥江县人民检察院上党课,专题宣讲中国共产党昭通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绥江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开芹主持宣讲,绥江县人民检察院全院干警参学。

    会上,彭震深入传达学习了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详细解读了市委书记郭大进在大会上的《报告》,并结合自身学习谈了认识、说了感悟、提了要求。

    彭震指出,郭大进书记的《报告》高瞻远瞩、措施有力、鼓舞人心。《报告》中提出的目标任务既立足当前又引领未来,既富有挑战又充满希望,承载着市委接续奋斗、再创辉煌的历史使命,饱含着市委奋起直追、务实为民的庄严承诺,反响热烈,激发起社会共鸣。

    随后,彭震结合市检察院孔维志书记在9月29日下午传达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昭通市第五次代表大会精神动员部署会上强调的几个重点,就检察人员如何学习贯彻好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提出了四个方面的要求:

    一、要学在“深”处。全体检察人员要将学习贯彻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作为当前重要工作来抓,力求学深学细,深刻把握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实质,深刻领会其重大意义。

    二、要谋在“新”处。认真全面领会党代会的精神实质,结合昭通特点和检察工作实际,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大会精神上来,创新检察工作发展思路,继续推进检察工作深化改革。

    三、要落在“实”处。不折不扣抓好落实,把工作干在实处,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更好地服务保障昭通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四、要治在“严”处。坚持全面从严治检,抓紧抓实机关党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要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管检治检的政治责任,强化对党忠诚,不断提升检察人员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进一步规范检察权运行,促进检察机关公正廉洁司法,取得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实效。

    黄开芹总结会议时指出,彭震主任的宣讲充分结合了检察工作的实际,对下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进行了深入的讲解,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黄开芹表示,下步,绥江县人民检察院将严格按照县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要求,积极创新学习宣传的方式方法,继续做好市第五次党代会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重点结合绥江县情实际和绥江检察工作实际,在服务全市跨越式发展、保障绥江赶超发展的征程中贡献绥江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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