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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先进 树典型】聆听“云南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 何鸿滨的宣讲

作者:昭通市人民检察院  发布于:2021-08-20  来源:昭通市人民检察院  浏览:1591

    【学先进 树典型】聆听“云南省

    脱贫攻坚先进个人” 何鸿滨的宣讲

     

    8月12日,昭通市人民检察院举行“脱贫攻坚先进个人事迹宣讲会”,“云南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何鸿滨受邀到场进行主题宣讲。昭通市人民检察院在家院领导班子成员、全体干警现场聆听,会议由院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罗宏文主持。

    何鸿滨同志现在是镇雄县人民检察院驻坡头镇新场村乡村振兴第一书记。但故事,要从2017年4月说起那时,何鸿滨同志被派驻到盐源镇干河村担任驻村工作队长兼第一书记开启了刻骨铭心重任压肩的扶贫之路

    【扶贫这四年,他说:值得!

    会上,何鸿滨作为主讲人,用平实的语言、真实的体会、个人的感悟,向大家深情讲述了自己在脱贫攻坚一线奋斗的故事,讲述了他捧回“云南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荣誉背后许多不为人知的故事。一个个鲜活生动的事例、一句句简洁质朴的语言,让参会人员备受鼓舞,台下不时响起阵阵热烈的掌声。

     

    “这份沉甸甸的荣誉来之不易,是对昭通扶贫干部的巨大鼓舞和鞭策,我会倍加珍惜,将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在总结表彰大会上‘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的殷殷嘱托,再接再厉,接续奋斗。”何鸿滨表示。

    会议指出

    “学先进典型”系列教育活动,是推进党史学习教育的具体方法和措施,对于激励检察干警忠诚履职、为民服务、担当作为,在全社会展现检察队伍的时代正气、时代风采具有重要作用。本次宣讲报告会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的向心力、凝聚力,激发了广大党员干部对心有人民、对党忠诚、讲奉献的认同感,激励引导全体党员和检察干警学先进、立足岗位当先锋,充分展示工作成就和良好形象。

    会议强调

    全体干警要以学习何鸿滨同志脱贫攻坚先进事迹为契机,提高思想认识,把党史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沉下心来学,联系实际学,认真学习、深入思考,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对照差距找不足,向先进典型学习,对标榜样,找差距、补短板、提能力、强素质,用榜样的力量激发奋斗精神,努力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不平凡的业绩;聚焦“为民办实事”,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为民办实事的实践成果,深入街道社区、挂钩点走访群众,问需于民,列出项目清单,认真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为昭通乡村振兴工作奉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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