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鲁甸、镇雄立足检察职能,积极践行“为民办实事”
检察听证是检察机关在案件审查过程中,通过组织召开听证会的形式,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人士中邀请的听证员以及案件当事人、辩护人、相关办案人员等其他听证会参加人意见的活动。
近日,鲁甸、镇雄两家检察院立足这一检察职能——以公开促公正,以听证赢公信,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旨在提升检察为民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和堵点痛点问题,真正把“党史学习教育和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这一要求落到实处。
鲁甸县人民检察院
近日,鲁甸县人民检察院就一起拟不起诉的案件进行公开听证,邀请到县人大代表、妇联代表、特约检察员作为听证员形成中立的第三方发表客观意见,帮助检察机关更加客观准确地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听证,全程监督。侦查机关承办人、值班律师、被害人(无法到场,电话听取意见)等均受邀参加听证。
听证会上,该院承办检察官就该起案件的办理经过、事实认定、证据情况、法律适用及处理意见等进行了阐述和说明,听证员分别就有关问题向承办检察官、犯罪嫌疑人和侦查人员进行了提问和了解,并发表听证意见。最后,在场人员均认同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
以公开促公正,以听证赢公信,鲁甸县人民检察院表示将会进一步让公开听证工作常态化运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人民检察院以听证方式审查案件工作,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温度,充分履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检察职能。
镇雄县人民检察院
日前,镇雄县检察院就赵某某危险驾驶案和周某某故意伤害案拟不起诉举行公开听证会。会议邀请到市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律师代表、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
会上,该院领导宣读了听证程序和相关要求,承办检察官介绍了基本案情和拟不起诉理由。经过询问案件细节,在全面了解案情,并经过独立评议和集中讨论后,听证员针对听证事项发表了听证意见,一致同意该院拟不起诉意见。
在会议总结环节,听证员代表指出:对危险驾驶罪的办理,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平安镇雄建设,希望检察机关加大法律宣传力度,提高群众法治意识。
该院领导表示:检察机关召开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一是落实检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工作要求;二是落实教育整顿“为民办实事”的工作职责,着力提升检察人员服务意识;三是践行“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以公开听证的方式扩大宣传面,促进社会大众牢固树立“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