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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善法院制定三原则确保整改落实不偏轨

作者:admin  发布于:2009-07-15    浏览:6353

     
      自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展以来,永善法院不断总结经验、创新学习方式、加强组织领导、突出自身特色,使活动开得有声有色,收到了预期的成效。在分析检查阶段,该院通过走访座谈、深入调研、发放征求意见函、分别召开非党干警座谈会、人民陪审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服务对象座谈会等形式,开门纳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深入了解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期待和要求,明确努力方向。查找出四个方面与科学发展观相悖的突出问题。一是理论研究抓得不深,学习方式简单;二是思想教育抓得不细,思想解放还有差距;三是制度落实不到位,管理能力有待加强;四是结合点找得不准,服务意识有待深化。
      目前,该院学习实践活动已经上级批准转入整改落实阶段。这一阶段是巩固和扩大学习调研、分析检查阶段工作成果,集中解决问题、健全机制的重要环节。为使整改落实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永善法院结合县情、院情,制定出三条原则,确保整改落实不偏轨。
      一是结合实际,突出重点。防止面面俱到、抓不到重点。通过整改落实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法院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把重点放在“三保”(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上,办几件群众普遍期待、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使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学习实践活动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
      二是全力以赴,务求实效。要积极主动、奋发有为地解决突出问题,防止畏难情绪、无所作为。采取多种方式办法,推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对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耐心细致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对需要一段时间努力解决的问题,要跟踪问效,确保活动结束之后有人过问、有人来抓,逐步予以落实。
      三是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选准突破口和切入点,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竭尽全力实现既定工作目标,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既要防止畏难情绪、无所作为,又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避免搞短期行为、做“表面文章”和不切实际唱高调、失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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