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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秋送爽空气新 法制教育入人心

作者:周宗敏  发布于:2018-08-13  来源:盐津县人民法院  浏览: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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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水许可证是什么东西,取水还需要取水证,真是闻所未闻……”,当事人情绪激动的说着。在场的群众也从目瞪口呆变为议论纷纷:是啊,取水还需要取水许可证,真是太不可思议了。这一幕发生在盐津县法院牛寨法庭近日在兴隆乡凤凰村委会巡回审理的一起?懦?梁?婪装讣?南殖 ?/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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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告陈某友等七人与被告王某斌、凤凰村水洞榜社在人畜用水和灌溉用水问题上发生纠纷。经当地村委会和乡政府多次调解未果,遂原告诉至法院,要求排除妨害。法官考虑到此案件案情复杂,涉案人数较多且是农村生活中最容易发生的纠纷之一,这是借助此案对该地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最佳时机,于是牛寨法庭将这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的庭审现场搬到了兴隆乡凤凰村委会。凤凰村“三委”成员、附近村民以及正在假期的部分学生参加了庭审。

    庭审结束,法官就村民生活中常遇到的健康权纠纷、离婚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等进行了现场答疑,得到当地群众的一致赞扬。

    近年来,盐津法院通过进村入户开展巡回审理,当庭化解山区百姓的矛盾纠纷,将司法的阳光普照在辖区的每一寸土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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