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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2018年“法治文化基层行”系列活动在鲁甸成功举行

  发布于:2018-10-26    浏览:2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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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弘扬法治精神,助力脱贫攻坚。在昭通市“加快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全力建设平安法治昭通”战鼓声中,10月26日,云南省2018年“法治文化基层行”系列活动走进昭通市,在享誉“乌蒙江南、千年银都”美称的鲁甸县成功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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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启动仪式上,省法学会常务副会长赵祖莹作讲话。昭通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罗朝峰宣布云南省2018年“法治文化基层行”系列活动正式启动。鲁甸县委书记夏维勇致辞。省、市、县相关领导参加系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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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系列活动中,省司法厅副巡视员向跃东为桃源乡龙头山清真寺授予“云南省法律知识进宗教场所示范点”牌匾;省法学会、省司法厅、团省委相关领导为鲁甸一中赠送法律书籍。云南警官学院牛何兰副教授主讲了禁毒知识专题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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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后,还开展了法治集中宣传活动,观摩指导了鲁甸一中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参观了鲁甸县桃源乡龙头山清真寺“法治文化进寺庙”活动,调研指导了鲁甸县人民法院巡回审判、家事审判工作,参观指导了鲁甸县人民检察院法治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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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祖莹指出,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是中国法学会联合司法部、共青团中央等单位为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而举办的重点活动,既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持续深化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的新载体、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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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祖莹强调,自2014年以来,本项活动已连续成功举办5年,活动通过组织青年法学家和青年普法志愿者深入基层开展法治文化宣传,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治信仰,建设法治文化,不断增强基层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理念,共同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提升法治素养、推进法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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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祖莹强调,近年来,全省法学会系统会同省司法厅、团省委等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坚持从实际出发、从省情出发,结合云南民族、边疆的特点,着力打造具有云南特色的法治文化宣传教育模式,切实丰富了基层普法阵地建设和法治文化建设,进一步满足了基层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全省各州(市)各区(县)法学会、司法局、团委协作配合,同心协力,为加强基层法治文化建设做了很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特别是昭通市鲁甸县,在灾后恢复重建、脱贫攻坚、产业发展、重点工程建设等工作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法治为保障,不断加强法学理论研究,一批优秀调研论文在全省大赛中频繁获奖;不断夯实法治文化阵地,“法律七进”等活动丰富多彩;不断创新法治教育载体,有效预防和减少了青少年等重点群体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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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祖莹要求,昭通市鲁甸县要再接再厉,久久为功,进一步大力营造全民守法良好氛围;要通过此次法治文化鲁甸行活动,能为鲁甸县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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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系列活动由省法学会、省司法厅、共青团云南省委主办,昭通市法学会、市司法局、共青团昭通市委和鲁甸县委政法委、县法学会、县司法局、共青团鲁甸县委等单位承办。鲁甸县委宣传部、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交警大队)、司法局、教育局、卫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会、妇联、团委、综治办、610办、禁毒办等单位部门参加,并向群众发放相关法治宣传资料。(市、县政法宣传干部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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