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未进法院工作时,我对法官这个神圣的职业还很迷茫,我无知的认为法官只是穿着法袍,坐在审判席上询问原告、被告,然后让当事人互相辩论,最后根据法律规定依法制作法律书文送达,一桩案件这样即告结束。可是当我有幸进入法院工作后,我才深深的觉悟,原来他们是那样的辛苦,他们为了送达一份应诉手续而头顶烈日走村串巷寻找当事人,他们为了替当事人维护权益而四处奔波讨要薪水,他们为了方便群众把“法庭”搬进了农户的家中,他们为了挽回一段亲情而不畏艰辛反复做思想工作……可是有时在艰辛的背后却唤不回理解,他们也会觉得委屈,但从不抱怨。他们总说一句话:“作为一名法官和共产党员,我们愿意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在庭审中因为原告的父母已离异,原告的母亲又对其父亲重新组建家庭报有很深怨气,在辩论阶段,原告的父亲(系该案被告)对女儿的起诉实属不能接受,认为这是大逆不道之所为,所以不愿意分割移民款给女儿,但女儿及母亲认为父亲是找借口想将钱留给继母所生的儿子,法官见状希望能通过调解的方式帮助当事人挽回父女之情同时缓和两家的矛盾,但双方互不相让在庭审现场吵得不可开交。法官立即采取制止,并一边疏导当事人,释名法律,讲明道理,一边做父女的思想工作希望能达成调解协议。但是因为当事人缺乏一定的法律素养,认为法官不立即下判反复做调解工作是一种偏袒行为,不公正的行为,因此原告之母多次用言语冲撞法官,并将怒气全撒在法官身上,使得调解工作很难开展。最后法官制止了争吵结束了庭审,休庭后法官顾忌父女会因对簿公堂后而行同陌人,于是单独让父女俩在办公室促膝谈心,希望能通过此次交谈能缓和父女之间的怨气,但最终还是事与愿违,父女俩宁可割舍亲情也不愿作出让步,法官看着父女俩离开的背影,寒心的摇了摇头:难道血浓于水的亲情真的难以抵制金钱的诱惑吗?
法官,作为一个居中裁判的社会角色,并不只是机械地照搬法条论断是非。要当好一名法官需要两种情怀,一是奉献和服务情怀。打官司必然会耗费群众的时间和精力,愿意打官司的人几乎没有。群众起诉到法院来的多是经过多种途径无法得到有效解决的纠纷,从递交诉状或接到应诉通知书的片刻起,双方当事人对法院均抱有很高的期待,为不辜负群众的期待和信赖,没有理由不树立奉献意识,提升服务质量。二是悲悯情怀。法官职业定会见证人世间许多冷暖和形形色色的矛盾纠纷,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为实现案结事了的办案目的,法官要有一种悲悯情怀,在维护人间正义、修复当事人情感伤痕的过程中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刘云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