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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代?群众?责任

作者:admin  发布于:2012-07-12    浏览:2706

                          

    ——读《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有感  

     

    今年329日至45日,《人民日报》先后刊载《集中精力把两会精神贯彻好》、《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和《满怀信心迎接党的十八大》三篇评论员文章,对如何贯彻“两会”精神、把握发展基调、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作了精辟的论述。为深刻领会三篇评论员文章的精神实质,更好地引领法院各项工作科学、和谐、跨越发展,永善法院及时组织全院中层干部集中学习三篇文章。就新时期法院工作如何更好地服务大局、造福民生进行深入探讨。笔者结合自身工作角色和性质,就如何做好基层法院的一名领导干部谈几点粗浅的意见。

    一、法院领导干部要树立大局观念和长远意识。是否具有大局观念和长远意识是衡量一个领导干部政治觉悟和管理水平高低的一个重要方面。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起下重要的一年,是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年,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法院的一切工作均需以此为总的引领方向。结合永善县实际,在溪洛渡电站建设带来前所未有机遇的同时,也面临着很多挑战。现阶段移民搬迁工作已进入攻坚阶段,各种矛盾错综复杂,大量的社会矛盾以案件形式拥入法院,有关公平正义、和谐稳定等社会热点问题聚集于法院,法院工作触及的矛盾更加敏感、统筹的利益更加复杂,面临的压力前所未有。在这种形势下,永善法院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任务就显得更加艰巨。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是人民法院的永恒宗旨。而作为法院的领导干部,在日趋复杂的社会矛盾面前,在保稳定促发展中,如何站好位履好职尽好责,协助一把手团结带领好队伍,坚持“三个至上”理念,践行“公正、廉洁、为民”核心价值观,认真践行“司法为民”的工作主题,以优异的工作业绩回报祖国和人民的期盼和厚望,是每个法院领导干部必须直面深思的问题。

    二、法院领导干部要清醒认识到“权从何来”的问题。古人云“民心即天意”,得民心者得天下,人民是我们的衣食父母,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是历史和现实赋予我们的责任。顶风逆水雄心在,不负人民养育情。作为一名法院领导干部,党和人民养育了我们,在这关键时刻,一定要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要具备新时代法官家国天下的胸襟,把个人成长成才融入祖国和人民的司法事业之中,志存高远,脚踏实地。把全部的精力集中立足职能抓好工作维护稳定上,把属于自已该做的工作做好,把属于自已份内的职责尽到。认真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工作部署、措施要求,以转化为广大法官们的自觉行动,切实坚持政治建院、文化塑院、素质强院工作理念,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凝心聚力推动法院各项工作科学发展,争创一流工作业绩。

    历史经验反复证明,坚持群众路线,保持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我们革命和建设的制胜法宝。做为法院领导,一定要充分认识到“权为民所用 情为民所系 利为民所谋”这个道理,践行好司法为民宗旨,围绕审执工作为中心,努力延伸审判职能,以积极的举措保障民生、以优质的服务减轻民负、以快捷的审理解除民忧、以公正的裁判保障民权、以有力的执行实现民愿。

    三、法院领导干部要念好“四字诀”。一是“新”字。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发展的动力和灵魂,也是领导干部切实履职,更好地为百姓服务的必然要求。目前我国处在社会发展的转型期,各种各样的矛盾集中凸显,如何让法院工作更好地融入当地社会发展大局,更能满足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这需要我们在工作中必须跳出思维定式、经验模式和条条框框,大胆破旧立新,只要是符合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且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利益的举措就值得采用和推广。二是“实”字。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的精髓和灵魂,是我们党思想路线的核心内容,也是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坚持实事求是和求真务实是领导干部必备的政治素养。关于领导干部务实的工作作风,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曾在《贯彻调整方针,保证安定团结》一文中作了浅显易懂的论述:“一定要努力帮助群众解决一切能够解决的困难。暂时无法解决的困难,要耐心恳切地向群众解释清楚。”作为法院领导干部,更应当以为百姓解决实际困难,还当事人公平正义为天职,兢兢业业地抓实法院各项工作,牢记“两个务必”,引领全院营造积极、健康、公正、廉洁、向上的良好司法文化氛围。三是“静”字。“静”就是要心无旁骛,全心竭力做好自己份内的工作和尽好自已应尽的职责,把如何当好人民的公仆当成自己真正的事业来做实做好。俗话说: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金奖银奖不如老百姓的褒奖,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一心一意为百姓办实事的干部终究会得到群众的赞誉。而不要位居什么岗位都总是不能满足,心态浮躁、好大喜功、三心二意,有位而无为。在我们生活中不乏这样的人,在组织提拔重用后思想却今离了轨道,一心想着升迁或发财,最终站到了历史和群众的对面。四是“进”字。学习和前进是永恒的话题,在延安整风时期,毛泽东曾提出要改造我们的学习,树立良好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大力倡导学到老活到老的良好风尚。纵观古今,但凡事业有所成就的人无不把学习当做人生的一种追求,作为法院领导干部,更应当把学习放在首位。为求得学习效率的最大化,我们要有所选择,有所取舍,要通过深入群众了解群众所需、所想、所急,应群众之所求进行学习,达到学以致用的最终目的。

    当下,我们正处在社会变革的伟大时代,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不断推进,时代对法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人民对司法有了更高的期待。作为法院领导干部就应该将法院的职能和人民的期盼结合起来,向着人民期待的方向奋进。工作中强化能动司法理念,以开展“阳光司法”活动为契机,大力通过巡回审判机制、诉调对接机制、五五普法机制等民生举措积极倡导良好的社会风尚,让老百姓知道法律提倡什么反对什么,将法律的精神化为民族内心的信念,成为老百姓的社会认同。这就是社会所期盼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二者统一。作为法院领导干部,要勇于担当起这份责任,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理论认同、感情认同,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赋予“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新的时代气息,带头学习法律业务知识,提高理解和适用法律的能力,进而带动全体法官掀起学习的热潮,以推进人民法院法官职业化建设进程,带头实现“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本职岗位上建功立业。(谢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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